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
法规,为您详细解读
劳动者在何种情形下,可依照
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用人单位满三十天,从而
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程序。
针对您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如未获得领导批准而无法出具
辞职证明函,您可行使以下权利:首先,您有权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书信等)进一步阐述您坚定的离职意念,将这一决定传达至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并确保保留所有与之相关的
证据材料。
在书写书面通知之时,请务必明确阐明您提出辞职请求的缘由以及您期望的离职截止日期。
如果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强加阻挠或为难于你,您有权利寻求
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进行投诉,或者提交劳动
仲裁申请,以最大程度地捍卫您的合法权益。
值得提醒的是,无论在哪一阶段,为了全面保护您的利益,您需要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具有充分性及有效性。
法律将会坚决维护您作为劳动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