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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辞职了领导不让走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者试用期间拥有更宽裕的自由度来决定是否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具体来说,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结束在该公司的工作,他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通知,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因此,您只需要遵循上述程序,确保做到提前3天通知即可。
为了更加严谨和规范,我们建议您采用书面协议形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或者亲自递交辞职申请书等方式,同时也务必妥善保存这些相关资料作为凭证。
然而,假如您遇到某个领导坚决阻止您离开公司的情况,这实际上是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是对您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咨询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获得帮助,或者直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牢记,您依法享有的离职权利应当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最新修订: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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