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的法律途径:第一,尽全力搜集能够证实您跟该用人单位确实存有
雇佣关系的
证据,例如工作证件、每日打卡记录、具体报酬发放的凭证、以及职业交流过程中的邮件和即时通讯的记录等等。
依据中国的
劳务合同法规定,已开始聘用员工但未能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时,如果超出了一年,那么用人单位应每月向您支付两倍的薪资作为补偿。
同样,对于过去被
拖欠的任何报酬,您都有权向他们提出全额的补发要求。
在此之前,您可试着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相关的
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提交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
仲裁。
请注意,劳动仲裁是完全免费的,且其
有效期仅限一年。
即便对于仲裁裁决仍然抱有异议,我们同样可以进一步地上诉至人
民法院寻求司法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