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时效规定,一般追讨拖欠工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劳动关系存续,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若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追讨工资时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