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告知其多扣工资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其补发足额工资。
(二)若协商失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提前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能证实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资料,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展开调查与处理。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庭审并作出裁决。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