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因工负伤引发的相关
医疗费用,在经过
工伤认定程序并符合国家规定的《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后,将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
法规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在经过
工伤认定确定这一事实的基础之上,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乃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区分工伤认定前后两个阶段的责任归属。
此外,在工伤认定之前,用人单位有义务预先垫付
工伤职工所需的医疗费用。
如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此项义务,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有权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