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
劳动法律条规,通常而言,员工自主选择离职并不会有相应的
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出现了下列几种状况,雇主则必须向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雇主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良好的工作环境。
其次,雇主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应得的薪资待遇。
再者,雇主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最后,雇主采用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员工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依据员工在该公司或企业中任职的时间长度,每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标准的
补偿金。
对于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情况,视为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应向员工支付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