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形之下,首要任务便是评估是否存在必要的时效中断因素。
通常来说,关于
劳动争议方面的
申诉申请仲裁期限规定为一年,自
当事人明确了解或是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倘若确实存在时效中断的相关
证据,举例说您曾经向雇主提出过权利主张、雇主也表示同意支付等等,那么仍然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的途径来追索薪资。
然而,如果已经超出了时效期,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尽可能收集到他们愿意支付
工资的书面证明或者是
录音证据,这样便能够重新启动时效。
或者,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时会采取适当措施促使雇主及时支付工资。
但是必须要特别留意的是,当您选择采用维权行为时,超出时效可能会给您带来更大的困扰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