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薪争议所涉及的
举证责任承担问题,通常应遵循“谁主诉,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展开。
在这种情形下,求职者或员工必须承担起举证其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合法
劳动关系的重任,例如提供
劳动合同、工作证件以及
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文件作为
证据。
同时,他们还需初步证明雇佣方确实存在
拖欠工资的行为。
然而,雇佣方也有义务就已经向员工支付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例如提供工资支付凭证以及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雇佣方持有工资支付的关键性证据且求职者或员工无法获取时,可能会要求雇佣方承担更为繁重的举证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的举证责任分配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