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解雇员工的处境时,未能按“N+1”标准给予相应的
赔偿往往不合乎法律规定。
其中,“N”所代表的是劳动力供职期限,即每满一整年的时间就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薪酬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而一般所谓的“+1”,则特指给予提前告知以替代正式通知的现金补贴。
但是,这里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在内,譬如员工因为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失行为导致双方之间的
劳动合同被解除,那么公司可能无需按照“N+1”的标准来支付相应的补偿。
然而,若公司无故单方解雇员工且未按照“N+1”的规范给出赔偿,则员工可通过诸如劳动
仲裁这样的法律程序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需特别留意的地方在于,务必要保留有关的
工作证明文件以及
工资发放的详细记录,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充足且有力的支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