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决定实施迁移计划时,是否应对雇员提供
赔偿,这主要取决于相关事实情况的认定。
若此次迁移使得
劳动合同建立之初所依赖的外在条件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以至于劳动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在经过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的深度磋商之后,双方仍无法就修改劳动
合同条款达成共识,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在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此次迁移的距离相对较短,没有对雇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并且用人单位已经为雇员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措施,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并不符合需要进行赔偿的标准。
总的来说,对于是否应该给予赔偿的问题,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迁移距离、工作环境变化、通勤便利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