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国家有关
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者在没有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时,即使只工作了三天,也应该享有获得薪酬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劳动者确实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务服务,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这三天所产生的工作成果是劳动者辛勤努力的结果,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尚未签署劳动合同等原因而拒绝支付相应的报酬。
然而,您需要妥善保存能够证明您在此期间工作了三天的相关
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以及与工作相关的沟通记录等等。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三天的
工资,您首先应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您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