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现行
法规条例,若用人企业未给出正当理由便予以解聘员工,其行为即构成对
劳动合同的非法解约。
在此种情况下,被解雇员工有权获取
补偿金。
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以
经济补偿金为基准,乘以两倍。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结合
劳动者在该用人企业工作年限进行估算,每满一个完整年头,即给予相当于一个月的月度
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时长超出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份,则视作一整年处理;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将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月度工资作为补偿。
在此过程中所提到的“月度工资”,特指劳动者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往前推算十二个月的总和平均值。
倘若你的月度工资高于用人企业所在地区(包括直辖市及设有行政机构的城市),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度工资的三倍界限,那么在给你发放经济补偿金时,其上限将按照职工平均月度工资的三倍标准执行,且累积补偿金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