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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该谁负责鉴定赔偿

对于农民工受伤之后的赔偿责任主体以及相关鉴定事宜,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而言,若是在正常的职业工作当中由于直接或间接的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并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通常情况下,该赔偿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倘若用人单位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伤的鉴定工作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而赔偿责任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农民工是受雇于个体户或者私营企业,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雇主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赔偿责任的承担者。
在这个阶段的伤残评估,通常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非法转让经营权、违规分包等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那么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乃至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究竟谁应该对农民工的受伤负起主要责任,以及采用何种赔偿方式,必须综合考虑劳务关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以及其他诸多复杂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最新修订: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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