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参照了
劳动者在该雇佣单位的服务年限以及其薪资待遇水平。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且支付的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