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南方经济特区深圳市,实施
工伤鉴定程序步骤大致如下所示:
首先,在
意外事故或个人病症被确认为
职业病之后起计三十个自然日之内,
工伤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有责任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义务,那么工伤员工或其
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之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将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一旦工伤得到确认,待伤势基本稳定且可能对劳动能力产生影响时,工伤员工即可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鉴定结果。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注意,申请者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