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试用期期间遭受解雇是否会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这取决于实际情况以及
劳动法规的规定。
若雇佣机构能提供确凿
证据,表明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满足其录用条件并因此作出解雇决定,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一般并不需要为此
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当雇佣机构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解雇决定时,这种行为便构成了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雇佣机构应当向员工支付
赔偿金,金额为该员工半个
月工资的两倍。
为了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雇佣机构必须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据。
如果雇佣机构未提前告知员工录用条件,或者解雇理由不够充分且缺乏有力证据,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此类情况,员工应该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雇佣机构存在
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状况的相关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工作记录、
工资发放记录等等,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