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劳动法律制度中,一旦发生用人单位单方面
违法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者将有权利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于原有的
经济补偿金作为
赔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例如当用人单位未经合法程序,在劳动者并无任何过失的前提下就擅自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在
劳动合同到期之际,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对
劳动合同进行妥善终止处理等情况都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范畴。同样,如果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但尚未满一年的期间内仍然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劳动者的月平均
工资为标准,每个月额外向其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
惩罚性赔偿。总的来说,实施双倍经济补偿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约束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使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劳动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