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体系下,仅仅因为员工在上班期间使用手机这个行为就予以辞退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且需要深入剖析具体事例才能给出准确判断。通常情况下,只有当员工利用工作时间沉迷于玩手机以致酿成严重的工作疏忽,对公司的生产安全产生负面影响,或者违背
劳动纪律的程度相当严重等,这些情况才会使企业具备以该原因解雇与之
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的合法性。然而,如果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地将员工沉迷于手机视为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又或者是这类行为并未能对公司带来实际的、巨大的
经济损失以及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时,那么企业若单纯地依据这一点来解除与其签定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疑有可能涉及到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对于那些因此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劳动者,他们享有提起劳动
仲裁等相关法律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