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
破产清算程序中职工
工资是否享有优先受偿地位的问题,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答案是肯定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满足各类破产费用以及共益
债务之后,将依照以下明确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及与之紧密相连的医疗保障、残疾补贴、抚恤经费等;其次是理应进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最后是法律与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每位员工的
补偿金。请您理解,虽然
抵押权属
担保物权的范畴,然而与职工工资相比较,后者对于广大
劳动者的生计权益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破产分配过程中,职工工资的受偿资格通常优先于抵押权。还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具体的清偿顺序以及相应的比率有可能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而产生相应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