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公司未能按期为员工发放
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请允许我们诚挚地告知,这无疑是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违反行为。在此之前,恳请您首先尝试与
破产管理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以便了解未能及时发放的具体原因。如果经过细致而耐心的沟通依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那么您作为员工可以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以劳动
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现行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的财产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之后,将遵循如下的特别清偿顺序:普通
债权人的债权应优先得到清偿;其次是破产企业
拖欠的工人
工资及
医疗费;再者是发给
工伤员工的
赔偿款、
丧葬费以及抚恤补贴等;值得一提的是,
劳动者个人账户中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要求企业支付的其他补偿款也应该被列入优先偿还范围内。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强烈建议您着手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
劳动合同副本、工资发放清单、
解除劳动关系证书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具备更强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