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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离职违约金多少数额

敬** 青海-海东 劳动关系咨询 2026.01.09 05:39:29 468人阅读

提前离职违约金多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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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离职违约金数额依具体情形而定,仅在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下约定的提前离职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支付。
2.对于服务期约定,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可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时,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要按未履行服务期占总服务期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对应的违约金不得超剩余服务期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违约金,劳动者在接受培训时明确服务期相关规定,避免违约。
3.针对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过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未支付的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用人单位应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若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9 12: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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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离职违约金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只有在两种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2.服务期约定方面,要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就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就得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实际花的培训费用,而且要按照没履行的服务期占总服务期的比例来算,没履行部分对应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剩余服务期该分摊的培训费用。
3.竞业限制约定方面,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和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是劳动者违反约定,就得支付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商量确定。但用人单位得按月给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要是没支付,劳动者就不用承担违约金责任。
4.除了上面说的两种情形,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提前离职违约金条款都没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不用支付违约金。

2026-01-09 11:2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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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仅在两种法定情形下可与劳动者约定提前离职违约金。一是服务期约定,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时,可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提前离职,违约金数额受限,不能超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未履行服务期占比计算,未履行部分对应的违约金不超剩余服务期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二是竞业限制约定,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约定该条款,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同时,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若未支付,劳动者无需担责。
(3)除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设置的其他提前离职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支付。

提醒:劳动者遇到提前离职违约金问题时,要先判断是否属于法定情形,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9 10:4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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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劳动者处于服务期内想提前离职,需先核算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再按未履行服务期占总服务期的比例,算出自己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避免多支付。
(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要明确违约金数额,同时关注用人单位是否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若未支付则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
(三)劳动者遇到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之外约定提前离职违约金的情况,可主张该条款无效,拒绝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第二十二条涉及服务期违约金,第二十三条涉及竞业限制违约金。

2026-01-09 08:5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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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提前离职违约金仅在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法定情形下有效,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者无需支付。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可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需支付不超用人单位实际培训费用、按未履行服务期比例计算的违约金。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约需支付双方协商确定的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无需担责。除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设置的提前离职违约金条款不具法律效力。若大家在提前离职违约金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9 07:02: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法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二、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您好,针对您的违约金数额应该如何约定问题解答如下,一、法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二、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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