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失业保险所需提交相关资料:请如实填写《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持有由原供职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正式证明,同时须附有停发
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详细证明文件;务必准备好本人的失业证明以及求职登记证明等关键材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