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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判断是否应支付赔偿金关键在于终结、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是由双方协商取得共识,或是有单方(无论是违法抑或合法)的原因所致,劳动合同的关系未能延续下去。
首先,若相关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来解约或结束劳动合同,则雇主应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具体方式为,对于每满经验累积一年的员工,雇主需按照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然而对于在过去六个月中积累了数月不足一整年的职务者来说,他们将被视作已有一年资历,从而有权获得一整年薪酬的经济补偿
至于那些在过去六个月内工作时间较短的申请人,将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签署劳动合同时并未产生过任何违规行为,而员工却选择主动提前三十工作日向雇主提出书面辞呈,此时雇主无需对其进行额外的经济补偿。
最后,若雇主乃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未经与员工事先沟通以及征得同意就单方面宣布结束或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该雇主行为将被视为非法,所导致的责任不仅要承担原本规定的经济损失赔偿,同时还应该加倍对员工进行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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