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贵司毫无正当理由地阻碍员工正常工作,抑或是此类阻碍行为已
触犯法律法规,那么您可考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
1.同公司展开交涉:首要任务是尝试与公司建立
直系联系,以探寻不允准您从事工作之原因,同时详细阐述自己的立场以及所拥有的权益。有时候这种情况可能仅由于误解或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偏差造成,通过深入的交流或许便能找到症结所在并加以解决。
2.予以
证据保存:若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诠释ou坚决阻挡您重返岗位,务必妥善保存与此事件有关的全部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短消息、通话录音等,乃至其它任何能够印证公司禁止您出勤之事实的文件资料。在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这些证据有可能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3.争取法律协助:若交涉无果,问题仍未得以妥善解决,您有权寻求法律支持,拜谒专业律师,以便彻底明晰自身享有的权益,同时从法律角度评估并探讨潜在的可行性解决路径。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