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养老保险中断所带来的诸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对
退休待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无疑是最为显著且直接的一种影响,当原有24年的缴纳时间因为3年的中断而降至21年后,退休时每月领取的
退休金较原先将减少约两三百元人民币。
其次,中断缴纳伤害的不仅是退休待遇,还有可能妨碍正常的退休计划。具体而言,当养老保险在中断后,相关前期缴费的年限仍然是可以累积计算的,然而,中断期间所对应的年份是无法进行弥补性的补缴的。因此,如果先前已经完成了12年的缴纳,却因中断支付3年,在距正常法定
退休年龄尚有3年之际,便需要继续履行缴费义务,从而导致原本应在60岁开始享受退休生活的人们,现如今则不得不在63岁才能正式
办理退休手续,这无疑增加了个人的生活压力和时间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