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的是,在这类事件中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受伤的雇员本身受到的伤害或者发生
工伤;另一个则是与挖掘机所有者之间的雇佣或者承揽关系。如果我们假设雇员和挖掘机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是承揽,那么很重要的条件是挖掘机所有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事挖掘机生产作业的资质。如果挖掘机所有者拥有相应的资质,那么这个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承揽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挖掘机所有者将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如果雇员和挖掘机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
雇佣关系,那么作为雇主,你将承担起
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受伤雇员是否存在自身的过失行为。如果雇员确实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你的赔偿责任将会得到相应的减轻。
接下来,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受伤雇员是否与你存在雇佣关系或者是否具有
劳动关系。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将需要对你的雇员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如果你和挖掘机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承揽关系,你可以向挖掘机所有者进行追偿;但如果你们之间的关系被认定为雇佣关系,那么你将不得不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受伤雇员和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需要按照工伤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
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