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尚未离职之前无法申请领取
失业保险金。
若您当前待业并且希望申
领失业金额,则在您提供的
离职证明(即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中,务必明确注明并非因本人自愿而离开原工作岗位(例如遭到辞退、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未予以
续签等情况),以此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仅凭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表述,尚不足以满足申请失业保险金所需的资格要求。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