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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舒服能不能请四个月病假

孕妇享有法定申请病假的权利,然而,每次的休假期度必须依据专业医师出具的证明文件来核准,并不可自主决定休假的时间长短。
除了病假待遇外,孕妇同样能享受到保胎假带来的便利;若已怀孕满7个月之上,还能够申请产前假,该项假期的总长大致为两个半月左右。
孕期一般享有90天的产假,如分娩的婴儿数过多则将额外增加15天。
然而,妇女在确定怀孕之后并不能够随意地申请长时间的病假,须根据自身实际状况进行合理安排,例如因身患疾病需卧床养息,或是其他特殊病症,都应严格按照医嘱设定请假时长。
关于薪酬和福利方面的规定,我们也将依据各类情况做具体说明:
若孕妇需要休病假的总时长未达到6个月,在此期间,病假所对应的工资发放将与个人工作年限紧密相关。
具体来说,工作年限不足两年的按个人薪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病假工资;工作年限达两年但未满四年的按个人薪资百分之八十发放等。
若孕妇休病假超过了6个月,用人单位将会向其发放疾病救济金。
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年限未满足一年的员工,其病假工资发放比例为个人薪资的百分之四十;工作年限达到一年但未满三年的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比例为个人薪资的百分之五十;而工作年限满三年或以上的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比例则为个人薪资的百分之六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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