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处于待岗状态,无论时间长短,用人单位仍不得随意解雇其
劳动合同。
然而,倘若有劳动者自发提出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行为触犯了相关条款,那么用人单位则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此外,双方也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
解除劳动合同的共识。在公平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
权利义务终止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原本存在的因
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若有需要,劳动者可在法律所允许的
劳动仲裁时效范围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申诉请求,提交劳动
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