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或
劳动者对于法院
一审判决是否满意的问题上,不论立场如何,他们均可向上一级具有争议
管辖权的
民事诉讼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发起上诉者有义务向法院呈交上诉诉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当任何一方
当事人对地方人
民法院所进行的首次审判判决持有异议时,其有权在
判决书正式送达到他方后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递交上诉申请书;同样地,如果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首份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裁决书正式送达给他方之后的十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