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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后,若状况满足以下所有标准,则可向相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一)劳动者在失业之前与特定雇主或机构共同支付了累计超过一年期限的标准失业保险金;
(二)劳动者为被动失去工作岗位,即非自身原因导致与其在职期间解除相关劳动关系;
(三)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劳动者需进行严格的失业登记流程,同时表达了明确的职业选择需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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