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应强调,若雇员面临疾病或如非法定
工伤等其他情形,那么在规定期限内的治疗期周后,受雇者将无法继续履行之前已有的岗位职责,同时亦无法顺利适应全新领域的工作。对于此类情况,雇主必须按照
法规政策相关规定,至少提前30天以上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受雇人有关
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或是向其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