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下几种情形被判定为
工伤:
首先,若员工在正常上班期间及工作区域范围内,因为工作缘故导致身体遭受事故伤害;
其次,如果在员工开始或结束工作任务时,处于同一工作场所且从事与其工作紧密相连的预备或收尾性质的活动,发生此类伤害也将被视为工伤;
再者,员工如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履行本职工作职责遇到
暴力或突发
意外事件而产生的损伤;
以及,在员工患有职业疾病这方面,也应被视为工伤范畴;
同时,若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出现伤害或事故后人身处于失踪状态无法确定位置;
此外,员工如果在
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受到我国法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损害,皆可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还有一些法定情况,即依法由国家赋予权威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认定为工伤的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