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
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应当在劳务派遣期限内;
其次,该侵权行为系由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引发的,且必须是对第三方造成了损害;
最后,劳务派遣单位在此情况下必须存在过错。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出现以上情况,用工单位仍需承担其应负的侵权责任,而派遣单位则只需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
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