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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确定经济补偿额

关于终止雇佣关系并确定经济补偿额度的规定如下所述:
参照劳动者在贵公司/企业所服务的期限,以每个满周年为基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平均每月工资水平的报酬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完整年度的劳动者,将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折算为一整年进行计算;
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将支付相当于其半个月平均工资水平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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