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派遣人员,他们并非是正规雇员;
而派遣公司,其实质上扮演着类似于人才中介或劳务公司的角色。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会选择委托劳务公司为其招募员工,这些员工将会与劳务公司
签署合同以确立其隶属关系,同时,员工的各项相关事务也都是由劳务公司进行妥善的协商处理。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派遣员工们将被派往委托企业提供服务。
这样的派遣方式,就是指劳务公司将适合的员工从劳务公司输送到委托企业工作的过程。
另一方面,人才派遣又被称为人力资源租赁、人力资源派遣以及劳动派遣等等,这是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特定需求,经过严格的选聘程序之后,将
符合条件的员工派遣至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的一种经营模式。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设置专职的人员和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繁冗复杂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而是可以将招聘、档案交接、员工流动手续办理、户口安排、员工档案建立、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与以及缴费事项等一系列可能涉及到的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全部交给
劳务派遣公司代为执行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
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