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发生
工伤事故后,若其劳动能力遭受严重影响,则须对该职工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而此项任务应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
直系血亲亲属共同向设立于各省市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递交鉴定申请,同时需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涉及
工伤认定结论以及职工
工伤医疗状况的相关资料作为参考。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我们可以准确测定出被检测员工劳动功能障碍的具体等级及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受限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