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与企业之间发生薪酬不公或
欠薪问题时,可首先寻求单位内部协商;
若此项努力无法化解争议,员工有权向本地区
劳动监察大队
递交投诉,请求劳动管理部门介入调停;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员工仍具有
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力以获得裁决。
无
签订劳动合同却遭遇到薪酬
拖欠的境况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向劳动局寻求帮助:
1、通过收集诸如考勤记录、
工资清单、职务凭证及欠薪单据等能够证实个人与用人单位间存在
劳务关系的
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工作。
2、充分利用手头已掌握的证据,与主机方
责任人进行交涉谈判,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合理薪酬待遇的诉求。
3、倘若用人单位仍然执意拒绝一次性付清欠薪、或者继续错误地拖欠或克扣
同工同酬待遇,工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责任人,表明自身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纠纷。
最后,持着相关凭证直接向所在地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
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