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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合同找劳动局的流程

若员工与企业之间发生薪酬不公或欠薪问题时,可首先寻求单位内部协商;
若此项努力无法化解争议,员工有权向本地区劳动监察大队递交投诉,请求劳动管理部门介入调停;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员工仍具有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力以获得裁决。
签订劳动合同却遭遇到薪酬拖欠的境况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向劳动局寻求帮助:
1、通过收集诸如考勤记录、工资清单、职务凭证及欠薪单据等能够证实个人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务关系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工作。
2、充分利用手头已掌握的证据,与主机方责任人进行交涉谈判,提出要求对方支付合理薪酬待遇的诉求。
3、倘若用人单位仍然执意拒绝一次性付清欠薪、或者继续错误地拖欠或克扣同工同酬待遇,工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责任人,表明自身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
最后,持着相关凭证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新修订: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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