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1987年至1996年这段工龄,由于被开除,通常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除非当时单位已实际缴费。2005年补缴社保,只能补缴1996年之后的中断时段,不能补回1987到1996年的视同缴费。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从2005年补缴后开始算,如果累计缴费不满15年,你可能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领个人账户余额,或者需要延迟退休继续缴费。建议你尽快去当地社保局查询个人账户记录,确认1987年至1996年是否被计入,如果被排除,看能否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补缴,但时间久远,难度较大。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