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在执行过程中触犯了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因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可以按照以下的法定流程进行有效解决:
首先是与用人单位开展友好协商;
如未能达成共识,可向底层级别的人民调解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合适的调解组织申请进行调解;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则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的终局裁决仍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