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在违反劳动合同时所承担之责任,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服务期限的相关承诺或者违反了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就必须依照先前的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在除了上述情况以外的所有情况下,用人单位均无权擅自与劳动者订立由其承担违约金的条款。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违约金,即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当有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他/她需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