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级工伤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受伤害者给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其个人基本工资的23个月;
此外,每个月还需向受影响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基本工资80%的伤残津贴;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时,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充此项差额。
其次,当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时,我们会尊重并保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安排其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各种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