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违反其在服务期内的承诺,依据协议规定应向用人单位缴纳一定的违约金,然而违约金的数额需严格控制,不可超出用人单位所承担的培训费用总额。
服务期则具体定义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即劳动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服务的时间段。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期并不受制于劳动合同期限,只要经由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表达且以文件形式确定,便可超出现有劳动合同期限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