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不幸在工作中因公殉职,其家属欲为其进行工伤亡申报,则必须满足以下法定要求与步骤:
首先,务必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第30日或最迟第1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正式的工伤亡认定申请;
其次,需准备填写完整并附上相关证据资料的《工伤亡认定申请书》;
同时,应确保该劳动者在事故发生时并未涉及任何故意犯罪、酒精或毒品滥用、自我伤害或自杀等严重失当行为;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补充证明文件以便确保申报程序的顺利完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