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所积累的服务年限,每一年的时间将为其提供一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2.对于在公司任职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我们将依照一整年来进行计算。
3.而对于在公司服务还不到六个月的员工,我们愿意给予他们半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4.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5.如果员工并无任何过失,那么我们会根据他/她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就给予一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我们也会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如果服务期还不到六个月,我们会给予半个月的固定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6.辞退是指用人单位为了某些特定原因,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