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工伤情况得到了明确认定之后,倘若因为要求赔偿而引发了劳动争议的问题,我们需要提醒您,仲裁时效期间为整整一年时间。
从当事人清楚知晓或应该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这一天开始,直到往后的一整年内,都可以提出相关的仲裁请求。
然而,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暂时停止的话,那么从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的那一刻起,仲裁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