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因故改变承诺。
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卖方首先需履行还款义务以解除住房抵押权,然后才能启动后续交易程序。
若买方先行支付首付款协助卖方偿还贷款,若卖方中途违约,买方恐将陷入财务困境和财产损失的双重困境。
2、提前还款存在操作周期。
当卖方申请结算剩余款项时,通常须进行提前还款。
尽管各大银行均支持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但仍需提前进行预约,通常需要耗费10至15个工作日的时间。
与此同时,提前还款的操作周期越长,卖方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高。
3、买方有可能无法获得贷款。
待卖方结清剩余款项之后,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时,存在被银行拒绝放贷的可能性。
一旦银行拒绝放贷,买方便只能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这无疑将给其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4、可能无法完成产权过户。
二手住房交易的最后一环便是产权过户手续。
倘若买方购买的房产存在产权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将无法顺利完成过户手续,从而给买方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