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确实并不需要将旧劳动合同进行上交,因为从多方面来看,这其中涉及到诸多的合法性因素。
首先,劳动合同乃属员工个人所有之物,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对其进行干预或侵犯。
其次,在签署新劳动合同时,原有的劳动合同便会自动失去效力,因此也就无需再行上交。
再次,若单位强制要求上交,那么很可能存在某些问题,比如单位并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规来履行职责,从而出现了违约行为。
最后,如有必要,可自行复印一份以备不时之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