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员工辞职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首先,劳动者可依照法定程序立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例如当用人单位存在诸如对职工进行暴力或恐吓等恶劣手段,强制员工继续工作或者未按合法约定足额支付薪资等行为时,任何时间内,员工都有权行使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其次,若劳动者在自身意愿的支持下,可以选择提前30天,并以书面形式主动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也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在双方共同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